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为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对上述政策调整涉及的有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电池产品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xlsx

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注]
序号ex税则号列商品名称商品编号
1ex85013100输出功率≤750瓦的燃料电池8501310010
2ex85013200750W<输出功率≤75KW的燃料电池8501320020
3ex85013300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8501330020
4ex85013400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8501340020
5ex85076000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系统8507600021
6飞机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8507600031
7其他锂离子固态蓄电池8507600091
8其他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8507600029
9其他飞机用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39
10其他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99
11ex85078090钠离子蓄电池、其他固态蓄电池8507809010
12其他蓄电池8507809090
13ex85414200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8541420010
14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8541420090
15ex85414300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8541430010
16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8541430090
注:1. 税则号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的税则号列。
     2. ex表示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商品名称栏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3. 商品编号后续如有调整,以通关参数库内容为准。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28日